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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我市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发布时间:2025-01-02
来源:运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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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0.25个百分点我市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批量下调,无需借款人申请
1月1日起,我市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规定执行新利率。 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由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批量下调,无需借款人申请。届时,大家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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