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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需递交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运城晚报 浏览次数:689

10月22日,手机尾号为1522的市民致电晚报热线2233366询问,去年他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单元楼,当时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后来他的住房公积金手续理顺了,如今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想了解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若能办理,需要递交哪些资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自今年9月30日以前在我市购房,且办理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商转公”业务所需资料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填写完整的《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消费行为证明材料,包括提供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或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归还按揭贷款”证明(内附银行的监管账户)、购房合同、借款合同、个人综合贷款还款计划查询列表。

申请者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办理“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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