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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
发布时间:2023-12-04
来源:运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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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晋女士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以“带押过户”的方式,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成为我市首例“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益者。
“公积金推行‘带押过户’,让我们在未提前结清贷款解除抵押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二手房交易,极大地缩短了交易时间,降低了交易风险,是便民利民的好政策。”晋女士高兴地说。
在以往存量房交易过程中,若交易房屋存在尚未结清的贷款,需要先将贷款结清并解除抵押后才能交易,不仅需要卖方先行筹措资金偿还贷款,还需要到不动产部门办理解押,费时费力,风险也高。
“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推出旨在精简办事流程、缩短交易周期、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存量房市场交易活力,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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